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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商投资经济环境(3)
- 发布人:韦律师 发布时间:2016-02-27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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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制品业
越南目前已成为全世界第六大的木材和木制品出口国,和东南亚排在第二位。美国,日本和欧盟是越南最大的木材和木制品进口国,握有越南木材与木制品80%的总出口额。其中美国排名第一,在进口越南的木材及木制品中占40%以上,其次是欧盟28%,日本为10%。据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的统计,越南的木材和木制品的出口营业额在2012年达到49亿美元,较2011年成长达19%。其中主要出口国分别为对美国出口增长24.4%,对中国大陆成长14.3%,对日本则成长12.5%。该部预期2013年越南木制品产业将将创新纪录,出口金额相较达50亿美元。预计出口到美国将的金额将成长18%,对日本成长11%-12%,对中国大陆成长15%,对欧盟则将成长8%至10%。
尽管越南木材与木制品出口市场蒸蒸日上,然而也有部分隐忧。据越南木制品行业公会Vifores警讯,越南的国外木制品进口市场仍不断提高技术壁垒以确保本地产品。例如,自2013年3月3日开始生效,欧盟将适用新的「森林法」,其中输欧盟木制品的出口商必须履行森林执法管理及贸易行动(FLEGT)的标准。据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所属林业局第995/2010规定,将于本年同时间起开始实施木制品企业必须说明出口到欧盟市场的产品来源之规定。
越南和欧盟正在进行FLEGT自愿性伙伴协议(VPA)谈判,就越南输欧盟木制品出口商的木材合法性、FLEGT许可证颁发建立机制。由于2012年12月的谈判尚未达成共识,因此越商仍须遵守995/2010规定。适用该规定的项目有硬木,实木复合地板,胶合板,纸浆和纸制品。然而,竹、软木、印刷书籍、杂志和报纸等再制品除外。
胡志明市手工业和木材工业协会(HAWA)表示,许多企业对于证明他们的产品来源合法的程序仍不熟悉。因此自2013年年初,木制品协会、许多木材加工商和出口商纷纷要求越南林业局提供有关第995/2010法规以及取得森林执法管理及贸易行动(FLEGT)许可证的信息。因此农业部协会和外国组织已针对辅导企业了解相关规定举办多次讲习会。
目前原料需求量约为300万至350万立方米,然国内供应量仅达2成。根据越南农业暨农村发展部「2020年木制品加工业发展规划」,为扩大国内木材供应来源,该部将从加强植林、减少原木出口及完善管理措施等方面着手,并计划于2015年前透过适当机制,培植部分小型企业为具规模经济效应的大型企业。同时日本和澳大利亚最近颁布法律,其中规定仅允许具有明确来源的木材及木制品,方能输入该国市场。另外越南木材与木制品产业最大输出国美国,早自2010年4月开始实施Lacey法,要求输往该国木材及木制品的越南厂商,须提供木材原料合法来源之证明。因此,出口商必须具体地辨别他们的采购,不可简单地依靠卖家提供的文件。
尽管如此,据越南木制品协会(Vifores)预测,2013年越南木制品出口量仍将蒸蒸日上,尤其输美国市场。并表示,越南去年木制品出口至美国的金额近17亿美元。然而,本年前两个月内,出口商即接到美国的出口订单价值约17亿美元,全年预估木材及木制品行业之出口金额将达50亿美元。
此外,胡志明市木材加工暨美术艺品协会(HAWA)表示,越南目前虽系全球第六大、亚洲第二大、东南亚第一大木制品出口国,但大部份木制品企业均集中扩展海外市场,仍未正式在国内创立自己的品牌,故内销市场一直被国外产品占领。近年来全球经济景气不佳,主要进口市场需求反弹无力,外销步入困局,因此越南木制品制造商已另寻走向,逐步转战内销市场。但由于疏忽国内市场已久,重回内销市场,从摸索通路至自主研发贴近市场需求均要重新开始。可喜的是,越南企业目前已初步巩固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据越南木制品协会(Vifores)的调查数据显示,2009-2010年间越南木制品内销营业额仅占市场的20%,从马来西亚、中国大陆、台湾、泰国进口的产品高居80%,但至今该比重已达40/60。国外木制品年进口成长率已呈大幅降低,从2008-2009年间的36%下降至2010-2011年间的5%。
(四)石油业
越南2012年共生产1,668万吨原油,较2011年成长9.8%,出口金额83亿9,500万美元,出口量950万9,000吨。日本是最大进口国,金额为25亿1,641万美元,占该品项出口总额的29.97%;其次为澳洲,金额19亿6,050万美元,占总额的23.35%;对中国大陆出口11亿7,300万美元,占总额的13.97%;对马来西亚出口11亿784万美元,占总额的13.19%;对南韩出口9亿1,275万美元,占总额的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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